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

從「教師評鑑」看到教師的專業【文/劉榮嫦 臺北市西湖國中校長】

從「教師評鑑」看到教師的專業【文/劉榮嫦 臺北市西湖國中校長】


 教育部在2011年元月頒布《中華民國教育政策報告書-黃金十年,百年樹人》,作為2011-2020臺灣教育的發展藍圖,而其中除2014年起實施12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外,另一項關鍵就是預計2011年底修訂國民教育法,為「教師評鑑」完成法源基礎。筆者今年11月26日參加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舉辦的「兩岸三地校長學學術研討會-教師評鑑」,獲益良多,除一一拜讀所有篇章,並對每位作者的高見表達由衷敬意之外,更摘要引用幾位專家學者的意見,以饗讀者:

 來自香港中文大學的黎萬紅教授指出香港及中國大陸為提升教育素質、培養國際競爭力,兩地均強調教師專業發展作為教育改革的核心。在香港,教師評鑑是以校本「課堂觀課」為主,校長、副校長及科主任每年對教師課堂表現作出判斷,並對教師整體工作表現撰寫工作報告,然後通知面談。而中國大陸除有嚴謹的教師分級外,更對教師在「德、能、績、勤」四方面作評價,「德」指的是教師的職業道德,具端正的教學思想;「能」是在學期內完成教學任務及各項工作,不對學校的各項檢核作成負面影響,而教師本人的研究文章及參賽獎項也列入考量;「績」是指學生的各項成績及競賽得獎紀錄;「勤」指的是沒有遲到、早退及缺課紀錄。雖然課堂教學是教師工作的核心,但兩地教師在不同比賽中獲獎與在行政方面的表現,才是教師升職的主要影響因素。

 市教大張德銳教授提出以形成性評鑑為主,以總結性評鑑為輔的「區別化教師評鑑體系」,內涵計有初任教師導入輔導與評鑑方案、資深教師的專業發展方案及不適任教師的協助與處理方案。黃三吉校長認為當前在臺灣最好的教師評鑑方式就是實施教師分級制,他建議先擬教師職務分級指標(校務參與、教學表現、學生輔導、研究著作、教具教材、與教學有關之進修、對學校的貢獻及社區投入等八項),再主張分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和高級教師四級制度。臺南大學黃宗顯教授認為教學不僅是技術,也是一種藝術,他從美學視野來探討教師教學評鑑可關注的內涵,包括「令人感動的愉悅」、「理念與情性」、「創新突破與成長」、「想像與開放」、「巧妙與交融」、「合目的與價值」與「精神自由自主」等。國北教大鄭崇趁教授以智慧資本理論為軸心,以教師角色職責及社會期望為半徑,運用評鑑指標論述,彩繪教師核心能力、認同承諾以及績效表現應有的面積色彩,搭建圓滿的教師評鑑指標與實施方式,希望能提供「教師評鑑入法」後的實務操作參考。

 專家學者的做法看法雖有不同,但回歸到教師自我角色的定位與認同上面,想想自己要成為怎樣的教師?教學理念是否是真實生命的願景?教育是良心事業,如果透過「教師評鑑」的各項專業規準,協助教師作個人專業成長,讓課堂教學更優化,學生學習更具成效,進而促進學校整體校務發展,提升教師社會地位與專業形象,那麼「教師評鑑」應該是水到渠成的。期盼透過不斷的研習進修,使每位教師都是評鑑專家,讓自評他評成為習慣,用一雙善意的眼睛及一顆柔軟關懷的愛心來自助助人,形塑優質專業的教師文化,那麼學生就是最大的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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