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3日 星期日

無法假手他人的教養責任

無法假手他人的教養責任【文/黃明秀 臺北市教育e週報編輯】  觀賞一個討論親職教育的電視節目,多數媽媽分享教養子女的經驗,尤其小朋友進入小學就讀一年級,媽媽的心理準備或擔憂的事項。  一位媽媽侃侃的說:「我的小孩不喜歡吃青菜,我希望他讀一年級以後,學校老師能想辦法讓他吃青菜。」  坐在電視機前的我,很想舉手發言,孩子不吃青菜的偏食行為,是媽媽從小沒有及時糾正而讓孩子養成的壞習慣,似乎媽媽也沒花心思改善,不過媽媽確知這是不對的,卻等到孩子上小學才將責任轉交給老師,嚴重的推卸責任,我真擔憂若老師無法讓孩子吃青菜,一場親師衝突是否爆發?真讓人捏一把冷汗。  另一位家長:「我會慎重的替孩子選擇就讀的學校,除了學校的環境以外,家長的社經背景、教育程度都很重要,類似生長環境的孩子在一起,比較容易相處,而且,孩子從小和社經地位比較高家庭背景的孩子當同學,長大以後,說不定還有魚幫水、水幫魚的好處,互相成為事業工作上的夥伴。」這位媽媽覺得就是要讓孩子讀私立學校,家長們花得起高額學費,社經背景當然有一定的程度。  這位媽媽趾高氣昂的態度,令人不知該說甚麼,但也替這位媽媽擔憂,你家的背景是否也是別人衡量的標準?家長的態度是否讓孩子從小養成勢利缺少關懷的愛心?  還有一位家長坦言,孩子都有些不好的習慣,她冀望藉由老師的專業來改正孩子的缺點,但他卻又要老師不能用權威的方式,要採比較溫和的方式來改變孩子。我的想法卻是,所謂「積習已久」,所有習慣的養成不是一兩天的成果,如果家長沒有花心思從小培養孩子適當的生活習慣,等到五、六歲進小學再寄望老師,卻又擔憂老師的處理方式,讓孩子不愉快。我只能說家長太寵孩子,也沒有負起該有的責任。  孩子的教養責任無法假手他人,也無法規避,小朋友進入小學,就應已具備一些基本生活習慣,如:定時作息、不偏食、衛生習慣、生活禮節……,這是從小家長就應要求並培養的,而非等到孩子上小學,家長仿若鬆了一口氣,終於可以把所有事情全部丟給老師,老師無法承擔孩子所有教養的責任,這是家長們應該有的觀念。